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等8部门和单位关于印发《上海市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更新消费若干措施》(原文)
本次若干措施中,新推出一项置换购买传统燃油车的补贴:
出台新一轮老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自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在本市注册登记的非营业性燃油小客车,并且在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燃油小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可申请一次性2800元购车补贴。
本次置换燃油车政策需在今年8月到年底之前转出或报废本人名下车辆,补贴标准为2800元。
延续实施新能源车置换补贴,2023年12月31日前,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在本市注册登记的非营业性小客车,并且在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纯电动小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可申请一次性10000元购车补贴。
延续置换纯电动汽车政策到今年年底,具体操作政策则以延续前的政策相同:上海申请纯电汽车汽车购置补贴各类主要问题答疑(可点击查看细则解读)。
虽然措施中限制被置换车辆产权需在2022年4月1日之前在申请人名下,不过在实际操作当中,并不限制。
截止发文日,“随申办”APP并未开启补贴申请入口,请符合补贴资格的车主耐心等待。
如您可能不符合补贴资格,请向魔都汽车生活客服发起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