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沪牌一直闲置,因为有效期的限制,每年操作额度延期正好身边有个朋友一直拍不到沪牌,我想出租给他使用,请问柏卡汽车编辑,上海车牌租赁合同合法吗,受法律保护吗?
- 本文讲述车牌租赁合同是否合法的问题,如果你已经出租或已经租借了车牌,只是想了解车牌租赁期间的风险及规避方法,请查看《车牌出租有风险吗》。
先给一个结论,车牌租赁合同不合法,属无效合同。
我们先上一个案例,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案号<(2021)京01民终11389号>中的一段节选:
一审法院认为,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北京市为了实现小客车数量的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环境污染,北京市人民政府于2010年12月23日出台了《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规定北京市对小客车实施数量调控和配额管理制度;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车指标的,应当通过摇号方式无偿取得。周某与洪某之间以口头形式达成了车牌租赁合同关系,合同目的是为了租赁北京市小客车配置指标进行使用,扰乱了北京市对于小客车配置指标调控管理的公共秩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规定,依照该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故洪某与周某之间形成的口头车牌租赁合同关系无效。对于周某要求洪某将车牌号为京*****的梅赛德斯奔驰牌小轿车返还给其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
案例中,我们可以清楚的认识到,车牌租赁合同属无效合同。不过,事情还没发生在自己身上,总觉得没事。
存在即合理。你有需求,我有车牌。有什么办法可以保护自己的利益?
首先,根据案例分析得出,单就车牌租赁合同上,显而易见的是租借车牌车牌的一方,也就是承租方风险较大。
那么我们需要做到以下三点,可以尽可能的规避因合同无效导致的财产损失:
- 还是要签订车牌租赁合同,这是为了证明车辆实际出资方的佐证。
- 租赁双方还需签署抵押合同,并且向公安交管部门进行抵押登记备案,以保证承租方的财产不被出租方恶意占有。
- 购买车险时,保单中的投、被保人应为承租方,这也是实际车辆使用人一个佐证。